第(3/3)页 等把陈临和三条人他们叫过来后,三条人一听是冠军的合约条款商议登时就进入划水状态了……没咱啥事啊! 陈临一方拿到合同后就退到一边商议起来。 合约条款很多, 但大部分都是从法律条文里套用的。 真正需要关注的就几部分。 叶允希拿着合同念道:“签约期七年,签约金五百万,代言,作品等合作收益的分成为百分之十五……其中作品版权至创作者死后五十年……” “至于甲方义务……” “每年不低于三个的千万级代言,广告,以及许多推荐宣发资源。” 重点念完后, 陈临第一时间就问道:“确定这是合同吗?” 叶允希:“……是合同。” 陈临迷了:“我咋感觉像卖身契呢?” 叶允希讷讷道:“其实娱乐圈很多合同都是这样的……” 尤其是企鹅娱乐这样的大厂, 那广告代言都是千万千万的拿。 哪怕只有百分之十五, 也不少了。 陈临:“但他们的签约主体是星月传媒。” 几方那么一分也就没多少了。 就这么三瓜两枣的打发要饭的呢? 旁边三条人听的那叫一个酸啊! 那可是千万级别的代言…… 拿到手就算几方分一分那也是一两百万的收入。 可你瞧陈临那货咋说? 三瓜两枣! 嘿…… 三条人成员酸的眼泪不争气的从嘴角流下来。 陈临想了想:“咱这样……” 等差不多商议完,陈临带着星月全传媒全体人员来到谈判桌前说道:“收益分成我们没问题,百分之十五就十五。但签约期七年太长——三年!最多三年。除此之外,作品版权最多给七年。” 那两位律师:“……” 他俩脸都黑了。 其中一位梳着油头的律师失笑道:“陈临先生,您这不像是谈合作的样子。” 陈临也笑道:“你别急啊,我都还没说完呢。” 对面:“……” 第(3/3)页